日本欲用军队保护核电站 国内质疑有军事用途

  日本《东京新闻》9月18日发表题为《政府考虑动用自卫队保卫核电站》的文章称,“从近来朝鲜半岛的局势看,核电站可能成为恐怖袭击目标一事令人担忧。”去年6月,福井县知事西川一诚曾向时任防卫相小野寺五典谋求政府支援,希望自卫队能够保卫其县内的核电站。

  以福岛核电站事故为契机,日本核电站可能遭遇恐怖袭击的风险也开始被放大。反恐对策也被写入了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新规则基准,政府和执政党方面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相关规则,并将就修改相关法律动用自卫队保卫核设施进行研究。但在欧美发达国家,鲜有使用国家正规军保卫核电站的例子。政府有意以恐怖袭击威胁或与邻国关系紧张的名义扩大自卫队活动范围的姿态或将引发争论。

  福井县面朝日本海,拥有国内多的14座核电站,其中的“文殊”快中子增殖反应堆内存有可生产近200枚核武器弹头的钚铀混合氧化物燃料。

  但根据现行的《自卫队法》,自卫队可以从事警卫任务的范围仅限自卫队设施及驻日美军基地。虽然在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曾经参与救灾行动,但以维持治安为目的向核电站提供常规警卫则必须修改法律。而福井县的要求无疑是为执政的自民党提供了台阶下。

  2012年12月,政府在制订新的中期防卫力整备计划时就自卫队的活动写明,“将研究以各种形式在核电站附近开展活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向修改法律的方向迈进。

  作为世界上遭受过核打击的国家,日本的核能事业从一开始便提出了和平利用的方针。因此历届政府都极力避免让自卫队与核能设施产生联系,以免引起背后可能有军事意图的怀疑。

  1984年法国核燃料再处理工厂要经海路向日本返还钚,美国担心恐怖分子可能在途中实施抢劫,遂向海上自卫队提出警卫要求,但日本以“自卫队与核发生关系恐引发舆论谴责”严词拒绝,终美方同意全副武装的海上保安厅人员登船护送。

  当时担任驻美大使并负责与美方交涉的河原良雄在去年接受本报采访时解释说:“派遣自卫队是不可能的事情。只能以运送钚并非军事行动而是警察行动的原则加以贯彻。”在冷战结束后的1992年,引发世界舆论关注的“拂晓丸”号运送钚时也坚持了由海上保安厅人员护送的原则。

  由自卫队保卫核电站将打破以往被视此为禁忌的政策,也将令“民主、自主、公开”的和平利用核能三原则变质。福岛核电站事故确实是电力公司在安全措施方面的懈怠所致,但此时提出恐怖威胁这一理由,不过是安倍政权利用核事故的“机会主义”罢了。应当在国民中进行充分讨论才对。